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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启商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崔经理 先生 (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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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10-590006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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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87016789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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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局核名的条件及流程 |
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
 
(一)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; (二)符合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
 
(工商企字〔1998〕第59号)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: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
 
以上,并
 
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;
 
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 (三)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,注册资本30万元以
 
上,且名称中含书名号的出版企业、杂志社等,如“《×××》杂志社”。 二、办理程序 (一)申请人向国
 
家工商总局申报。
 
(二)申请人取得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,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 (三)企业登
 
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,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(企业集团登记证)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
 
备案。
 
三、提交材料 (一)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 (二)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
 
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;
 
①国家总局的企业要求较高,是实力的体现。
 
②对字号、对品牌的保护。国家局公司的字号、商标是在全国范围内是的。这也是很多企业家对国家总局企
 
业执着的原因,史上比较著名的”老干妈”商标案就是如此。
 
③夸地域经营受限制降低,大部分企业不可能就在注册地经营。跨地域障碍降低增加了便利
专业办理机构:华夏启商(北京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专业办理人员:杨城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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